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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斯很认真的说。
麦小麦臊红了脸,不自觉地看了一眼阿比斯。
阿比斯正在低头翻烤野兔,好像什么都没有听见。
实际上,他在竖起耳朵听。
听到麦小麦说和他不是那种可以亲亲的喜欢关系,心里一阵失落,感觉空空的,像被挖走了一大一样。
“爷爷,野兔好香了。”
普斯看着那已经被烤得劈黄亮亮的野兔,叫嚷道,“看看能不能吃了。”
阿比斯用刀子刮了一下,把野兔从火堆上取下来,分成三部分。
两个最肥美的腿部,他分别递给了麦小麦和普斯。
而他自己,则是前腿部分。
麦小麦咬了一口野兔肉。
没有野猪肉的坚硬,嫩滑可口,比家兔好吃很多,也就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。
至于淑女形象之类的,她是不想维持的。
普斯吃得也没有什么形象。
只有阿比斯像在吃西餐一样,依然是小刀割下一块块的放进嘴里,细吞满嚼……
吃完了野兔,大家很饱了。
麦小麦摸了摸嘴边的油,忽然响起,自己起床到现在还没有刷牙呢。
“你们有牙刷吗?”
麦小麦忍不住问,“清理口腔的那种东西。”
“没有呀。”
普斯很快的回答,“我就是用水漱漱口的。我爷爷有牙刷!”
“哦?”
麦小麦还真是没有期待部落土著能有牙刷这种东西,很好奇这里的牙刷长成什么样子的。
普斯走进房里,从里面拿出所谓的牙刷。
麦小麦接过来看——
做得挺像牙刷的,那毛貌似用的是野猪毛,被很巧妙地缝制在一块削平的竹片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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